|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38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30 | [ 公开日期 ] | 2021-04-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序号 |
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处罚日期 |
款项 |
1 |
冷某某非法占用土地 |
非法占用泉源镇泉东村西北1225平方米土地建设钢结构大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2021年4月6日 |
30625元 |
2 |
滕某某非法占用土地 |
非法占用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郝庄村308平方米土地建设钢结构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2021年4月8日 |
4620元 |
3 |
吴某某、张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
未办理合法采矿手续在红花镇卫东村村南擅自采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
2021年4月12日 |
26000元 |
4 |
郯城某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 |
非法占用郯城街道大旺村东南972平方米土地建设风力发电基座,占用高峰头镇徐庄社区李圩子村4800平方米土地建设风力发电办公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2021年4月14日 |
150290元 |
5 |
郯城县某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 |
非法占用红花镇小尚庄村、周圩子村、孙塘村、联五村1600平方米土地建设安装风力发电基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2021年4月25日 |
3052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