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1-000027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05 | [ 公开日期 ] | 2021-10-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1年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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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简要 |
涉案产品 |
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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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类别 |
货值(元) |
作出机关 |
作出日期 |
没收违 法所得(元) |
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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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郯城县天勤玩具厂冒用厂名厂址生产塑料玩具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处罚,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七)项予以从轻处罚 |
冒用厂名厂址生产塑料玩具案 |
生产 |
45000.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7 |
4000.00 |
4000.00 |
2 |
郯城县李瓒便利店销售不合格食品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小番茄果脯 |
7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8 |
30 |
15000 |
|
3 |
郯城县丰晏副食百货店销售不合格食品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粉条 |
96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8 |
4 |
15000 |
|
4 |
郯城县田松百货商店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该店购进的卤鸡爪,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2012年 )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
卤鸡爪 |
食品 |
128.8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8 |
16.8 |
15000 |
5 |
郯城县亿润多生活便利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瓜子 |
425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8 |
15000 |
||
6 |
郯城县好中惠烟酒副食商店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根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美客美糖果 |
食品 |
39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0 |
5000 |
|
7 |
郯城县第二运输公司加油站涉嫌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
当事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一百九十三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侵权商品(详见《财物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伍拾贰元整(52.00元);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仟零伍拾贰元整(2052.00元)。 |
芯元素车用尿素水溶液 |
工业产品 |
6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3 |
52 |
2000 |
8 |
郯城县庆国农资经营部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案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3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之规定。 |
掺混肥料 |
426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4 |
260 |
||
9 |
郯城县万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
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3款第5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7条第1款之规定 |
杏苏止咳糖浆等4个品种 |
128.6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4 |
0 |
||
10 |
郯城县希军农资经营部涉嫌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 |
复合肥 |
50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5 |
200 |
9800 |
|
11 |
郯城县杨峰农资经营部涉嫌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 |
复合肥 |
42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5 |
450 |
4200 |
|
12 |
郯城县可明农资经营部经营不合格化肥案 |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化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乐呵呵”复合肥 |
化肥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5 |
200 |
5000 |
|
13 |
郯城县永红农资经营部经营不合格化肥案 |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化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斯科沃”复合肥 |
化肥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5 |
1080 |
5920 |
|
14 |
郯城县胡俊宪百货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腐竹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5 |
12 |
5000 |
|
15 |
泉源乡长埠村卫生室涉嫌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案 |
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9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36条第2项之规定。 |
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6 |
0 |
3000 |
||
16 |
泉源乡东五湖村卫生室涉嫌购进药品没有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案 |
没有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9条第1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36条第1项之规定。 |
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6 |
0 |
3000 |
||
17 |
泉源乡南毛村卫生室涉嫌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案 |
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9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36条第2项之规定。 |
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6 |
0 |
3000 |
||
18 |
泉源乡泉南村卫生室涉嫌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案 |
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9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36条第2项之规定。 |
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6 |
0 |
3000 |
||
19 |
泉源乡尚寺村卫生室涉嫌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案 |
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9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36条第2项之规定。 |
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6 |
0 |
3000 |
||
20 |
泉源乡邵湖村卫生室涉嫌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案 |
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9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36条第2项之规定。 |
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6 |
0 |
3000 |
||
21 |
郯城施利金诊所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案 |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案 |
药品 |
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6 |
0 |
5000.00 |
22 |
港上镇前埝村卫生室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案 |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案 |
药品 |
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6 |
0 |
5000.00 |
23 |
郯城宜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
当事人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 |
体温计 |
医疗器械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8 |
10000 |
||
24 |
胜利镇胡村三村卫生室未经许可经营食品及未按规定储存药品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等制度、记录案 |
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食品及未按规定储存药品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等制度、记录,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给予处罚。 |
保健食品儿童青少年高钙多维等、药品 |
保健食品、药品 |
1733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18 |
421.2 |
50000 |
25 |
郯城仁正大药房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
当事人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 |
医用退热贴、冷敷贴 |
医疗器械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1 |
10000 |
||
26 |
郯城县红花乡现代药店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
当事人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 |
纱布绷带创可贴 |
医疗器械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1 |
5000 |
||
27 |
郯城县佳味道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和使用注销条形码生产食品案 |
涉案产品标签显示该产品营养成分表能量值标注为每100克含量2624KJ,参考值%(NRV%)31%。按照计算公式得出结果应当为营养素能量每100克含量2255.5KJ,按照弃四取五的规定,应当标注为2256KJ,参考值%(NRV%)为26.85%应当标注为27%且上述产品包装袋印有的条形码经扫描无法识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地道蚕豆 |
食品 |
7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4 |
30 |
20000 |
28 |
郯城县港上镇训波农资经营部涉嫌经营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七)项予以从轻处罚。 |
涉嫌经营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
流通 |
6000.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4 |
3400.00 |
6000.00 |
29 |
郯城县一家超市涉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四你)项规定 |
涉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流通 |
120.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4 |
0 |
2000.00 |
30 |
郯城县庆荣烟酒副食百货商店销售侵权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违法行为。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四款之规定 |
销售侵权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流通 |
312.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4 |
0 |
2000.00 |
31 |
郯城县娜娜购物中心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安全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 |
热干面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6 |
免予处罚 |
||
32 |
山东嘉悦纸业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当事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一百九十三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侵权商品及包装(详见《财物清单》);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多功能护理垫 |
工业产品 |
16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7 |
0 |
20000 |
33 |
郯城县继康食品经营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粉丝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7 |
48 |
11000 |
|
34 |
郯城极速健身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7 |
20000 |
|||
35 |
郯城县恒太药店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 |
当事人销售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一百一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八十六条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创口贴 |
64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7 |
15000 |
||
36 |
郯城县泉民蔬果海鲜超市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3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2款之规定。 |
白酒 |
6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7 |
0 |
1500 |
|
37 |
郯城县泉乡熟食经销超市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3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2款之规定。 |
白酒 |
6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7 |
0 |
1500 |
|
38 |
郯城县晟源蔬果生鲜超市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3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2款之规定。 |
白酒 |
77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7 |
0 |
1500 |
|
39 |
郯城百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五分店涉嫌销售过期药品案 |
当事人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处罚。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8 |
15000 |
||||
40 |
郯城县金庭食品经营部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处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鲁市监法规字〔2021〕3号)》第十一条第(六)项予以减轻处罚 |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流通 |
无法计算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9 |
0 |
3000.00 |
41 |
郯城县归昌乡连心药店未经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
当事人未经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涉案货值小,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 |
第三类医疗器械 |
11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8 |
11 |
15000 |
42 |
郯城县付勤食品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给予处罚。 |
白酒 |
食品 |
156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8 |
0 |
500 |
43 |
郯城县亿杰日用品厂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 |
当事人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不予处罚。 |
五金产品 |
工业产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8 |
0 |
0 |
|
44 |
郯城县诺萌五金土杂店销售假冒专利商品案 |
当事人销售假冒专利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不予处罚。 |
五金产品 |
工业产品 |
135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8 |
0 |
0 |
45 |
郯城县全旺购物中心销售过期化妆品案 |
当事人销售过期化妆品,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根据《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码2、《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香水、保湿精华液 |
化妆品 |
381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29 |
5000 |
|
46 |
郯城县意凯加油站涉嫌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
当事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一百九十三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侵权商品(详见《财物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陆元(6.00元);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仟零陆元(2006.00元)。 |
芯元素车用尿素水溶液 |
工业产品 |
5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9.30 |
6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