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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21-000027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公开日期 ] 2021-04-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1年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简要

涉案产品

行政处罚决定

名称

类别

货值(元)

作出机关

作出日期

没收违

法所得(元)

罚款(元)

1

郯城县恒宇液化气站涉嫌为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当事人为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检查,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结合《山东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从轻处罚,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五百七十六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拟给予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贰仟元整(22000.00元)。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13

0

22000

2

归昌乡樊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格列吡嗪胶囊

药品

5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16


10000

3

郯城县金辉饭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松花蛋案

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松花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给予处罚。

松花蛋

食品

80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16

0

5000

4

郯城县徐浩饭店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豇豆

食品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26


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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