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1-000027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1 | [ 公开日期 ] | 2021-03-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1年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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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简要 |
涉案产品 |
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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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类别 |
货值(元) |
作出机关 |
作出日期 |
没收违 法所得(元) |
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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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郯城县实验中学涉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
茄子 |
蔬菜 |
12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5 |
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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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
鸡精、芹菜 |
20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5 |
免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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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郯城县嘉富润生活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2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 |
长豆角 菠菜 |
114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7 |
2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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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郯城县果然甜水果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2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 |
猕猴桃 |
12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7 |
6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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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郯城县颜华清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绿豆芽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8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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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郯城县优默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绿豆芽 |
食品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8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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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郯城艳华蔬菜经营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涉案产品经检验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韭菜 |
食用农产品 |
2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9 |
5 |
5000 |
8 |
郯城县好客来商贸批发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涉案产品经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提拉米苏 |
食品 |
250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9 |
14 |
20000 |
9 |
郯城县宏亮菜馆涉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韭菜、豆芽 |
蔬菜 |
25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2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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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胜利镇沙窝村卫生室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 |
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给予处罚。 |
亚麻酸微囊粉2等 |
保健食品 |
7214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26 |
754 |
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