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113/2026-0003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8 | [ 公开日期 ] | 2026-06-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6〕第028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60615YYA093
郯城县安泰气体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2026年6月4日申请郯城经济开发区企业配套气体充装、经营项目建设工程(工程地址:郯城经济开发区顺亿路北段东侧。丙烷充装车间(甲类)建筑面积:144㎡,建筑高度:5.8米,地上1层;氢、氦充装间(甲类)建筑面积:270㎡,建筑高度:6.7米,地上1层;氢、氦辅助间及管束车区(甲类)建筑面积:38㎡,建筑高度:4.5米,地上1层;气瓶检测车间建筑面积:984㎡,建筑高度:10米,地上1层;惰性气体充装间建筑面积:565.75㎡,建筑高度:8米,地上1层;氧充装车间(乙类)建筑面积:465㎡,建筑高度:8米,地上1层;动力车间及消防水罐建筑面积:180㎡,建筑高度:5.5米,地上1层;研发楼建筑面积:1304.57㎡,建筑高度:13.8米,地上3层;丙烷埋地罐区(甲类)占地面积:141.27㎡;事故水池占地面积:104㎡;低温液体储罐区(乙类)占地面积:206.4㎡。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60604YPA084)消防验收。2026年6月15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
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6年6月16日
建设单位(郯城县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