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113/2026-000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9 | [ 公开日期 ] | 2026-04-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6〕第018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60423YYA056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2026年4月10日申请山东高速京沪高速鲁苏省界收费站“司机之家”建设项目-罐区(工程地址:郯城县京沪高速原鲁苏省界收费站。罐区(甲类)占地面积:169.60㎡,地下罐区建设内容:100m³汽油罐(92#汽油容积为50m³,95#汽油容积为50m³),50m³/个柴油罐2个。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60410YPA044)消防验收。2026年4月23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6年4月24日
建设单位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