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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5-00001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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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2-25 | [ 公开日期 ] | 2025-12-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不得超过一年。经我局批准同意停业的医疗机构,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郯城中康医院(原郯城向恩医院)
机构地址:郯城县朝阳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原法人马磊)
医疗机构登记号:L0786778537132217A1002
停业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06月25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