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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建消验字〔2025〕第 025 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5-00001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公开日期 ] 2025-08-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郯建消验字〔2025〕第 025 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50806CTA154

山东特丽诗新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你单位申报年产2亿平方米PVC环保膜项目(1#办公室、2#宿舍楼、3#-7#生产车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位于李庄镇跨越路与官庄路交汇。1#办公楼建筑面积:2360.46㎡,建筑高度15.35米,地上3层,地下1层;2#宿舍楼建筑面积:2933.83㎡,建筑高度15.55米,地上4层;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547㎡,建筑高度14.3米,地上1层;4#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30㎡,建筑高度14.3米,地上1层;5#生产车间建筑面积:9120.99㎡,建筑高度24.2米,地上4层;6#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806.48㎡,建筑高度14.8米,地上1层;7#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138.06㎡,建筑高度14.33米,备案凭证文号:37130020250729BPA471,该工程被确定为备案抽查对象,2025年8月5日经现场抽查检查:

þ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消防设施情况负责。

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装饰装修、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5年8月11日

建设单位(山东特丽诗新材料有限公司)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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