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示 >> 行政许可 >> 正文
郯建消验字〔2025〕第023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5-000008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1 [ 公开日期 ] 2025-07-2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5〕第023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50718YYA135

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7月15日申请瑞景家园A1#-A3#、A5#-A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工程地址:郯城街道富民社区。A1#住宅楼建筑面积:12038.92㎡,建筑高度:62米,地上21层,地下2层;A2#住宅楼建筑面积:11874.57㎡,建筑高度:60.9米,地上21层,地下2层;A3#住宅楼建筑面积:11874.57㎡,建筑高度:60.9米,地上21层,地下2层;A5#住宅楼建筑面积:12413.02㎡,建筑高度:62米,地上21层,地下2层;A6#住宅楼建筑面积:13407.78㎡,建筑高度:69.6米,地上24层,地下2层;A7#住宅楼建筑面积:13407.78㎡,建筑高度:69.6米,地上24层,地下2层;A8#住宅楼建筑面积:13445.33㎡,建筑高度:69.6米,地上24层,地下2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147.87㎡,建筑高度:3.9米,地下1层。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50717YPA138)消防验收。2025年7月18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

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5年7月21日

建设单位(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