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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建消验字〔2025〕第013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5-000003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日期 ] 2025-03-3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5〕第013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50331YYA057

郯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3月26日申请郯城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建设工程(工程地址:郯城县人民路与孔望山路交汇处。郯城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建筑面积:23140㎡,建筑高度:49.25米,地上12层,地下1层。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50326YPA062)消防验收。2025年3月28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5年3月31日

建设单位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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