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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建消验字〔2024〕第075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4-00002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2 [ 公开日期 ] 2024-11-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4〕第075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41112YYA259

山东精进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申请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二期、高盐废水处理车间及污水站辅助用房建设工程(工程地址:郯城县马头镇恒通路南延与扁鹊路交汇处东侧。公用工程楼建筑面积:11073.29㎡,建筑高度13.2米,地上3层,地下1层;抗爆机柜间建筑面积:321.6㎡,建筑高度6米,地上1层;6#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377.8㎡,建筑高度23.9米,地上4层;7#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428.21㎡,建筑高度23.9米,地上4层;南门卫建筑面积:123.95㎡,建筑高度6.3米,地上1层;1#甲类仓库建筑面积:729㎡,建筑高度6.5米,地上1层;2#甲类仓库建筑面积:731.25㎡,建筑高度6.3米,地上1层;3#甲类仓库建筑面积:148.75㎡,建筑高度6.2米,地上1层;乙类仓库建筑面积:323.75㎡,建筑高度6.8米,地上1层;甲类危废仓库建筑面积:729㎡,建筑高度6.5米,地上1层;1#丙类仓库建筑面积:9468.3㎡,建筑高度23米,地上4层;综合楼建筑面积:9593.27㎡,建筑高度25.45米,地上6层;高盐废水处理车间建筑面积:861.02㎡,建筑高度11.1米,地上2层;污水站辅助用房建筑面积:796㎡,建筑高度12.6米,地上2层;罐区占地面积:2388.87㎡;污水处理池占地面积:4055.04㎡;事故水池占地面积:550㎡。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41104YPA265)消防验收。2024年11月8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

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

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4年11月12日

建设单位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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