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24-000019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1 | [ 公开日期 ] | 2024-10-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4〕第072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41021YYA222
郯城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10月15日申请郯城交燃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加油站扩建工程(站房、油罐区)建设工程(工程地址:郯城县红花镇前小店村,205国道西侧。站房建筑面积:1071.2㎡,建筑高度7.5米,地上2层;油罐区地下建筑面积:168.3㎡。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41015YPA230)消防验收。2024年10月16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
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4年10月21日
建设单位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