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示 >> 行政许可 >> 正文
郯建消验字〔2024〕第069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4-000018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9 [ 公开日期 ] 2024-09-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4〕第069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40929YYA204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申请史丹利˙桂花四季二期19#、20#楼建设工程(工程地址:郯城街道东庄社区。19#楼建筑面积:19577.62㎡,建筑高度:65.7米,地上22层,地下2层;20#楼建筑面积:13004.06㎡,建筑高度:65.7米,地上22层,地下2层。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40928YPA218)消防验收。2024年9月29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该工程:

1、如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

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4年9月29日

建设单位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