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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建消验字〔2024〕第035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4-00001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3 [ 公开日期 ] 2024-06-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4〕第035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400603YYA114

山东优尔德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5月27日申请年产6.3万吨精甘油项目建设工程(工程地址: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兴郯路与团结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6415.92㎡。综合楼建筑面积:1577.92㎡,建筑高度:14.05米,地上3层;1#辅助用房建筑面积:576㎡,建筑高度10米,地上1层;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44㎡,建筑高度6.2米,地上1层;北门卫建筑面积:40㎡,建筑高度4.4米,地上1 层;西门卫建筑面积:64㎡,建筑高度4.4米,地上1层;1#车间建筑面积:1008㎡,建筑高度10米,地上1层;1#仓库建筑面积:864㎡,建筑高度10米,地上1层;2#车间建筑面积1008㎡,建筑高度10米,地上1层;2#仓库建筑面积:864㎡,建筑高度10米,地上1层;罐区占地面积:2553.6㎡;消防水罐占地面积:147.72㎡;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占地面积:515.62㎡;1#装置建筑高度14.9米,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40527YPA114)消防验收。2024年5月30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

该工程:

1、如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

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4年6月3日

建设单位(山东优尔德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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