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24-000010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0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4〕第031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40517YYA101
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申请亚磷酸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车间、罐区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地址: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新源路6号。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9.15㎡,建筑高度:6.5米,地上1层;罐区占地面积271.15㎡,建筑高度1米。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40515YPA109)消防验收。2024年5月16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
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
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4年5月20日
建设单位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