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24-000003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8 | [ 公开日期 ] | 2024-03-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4〕第012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40308YYA052
郯城县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2月28日申请盛世华府(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A7#楼、A8#楼、B23#楼、幼儿园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地址:郯城县官路口村驻地。总建筑面积:48790.35㎡。A7#楼建筑面积:13412.37㎡,建筑高度:64.10米,地上22层,地下2层;A8#楼建筑面积:13396.18㎡,建筑高度:64.10米,地上22层,地下2层;B23#楼建筑面积:20067.86㎡,建筑高度:55.40米,地上19层,地下2层;幼儿园建筑面积:1913.94㎡,建筑高度:9米,地上2层。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40228YYA055)消防验收。2024年2月29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4年3月8日
建设单位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