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示 >> 行政许可 >> 正文
郯建消验字〔2024〕第008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4-000002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公开日期 ] 2024-02-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郯建消验字〔2024〕第008号

系统编号:37130020240203YYA040

山东大陆临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1月25日申请锦绣华府4#、5#、6#、7#、8#、9#楼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地址:郯城县郯东路165号(原郯城酒厂)。总建筑面积:90720.59㎡。4#楼建筑面积:15065.72㎡,建筑高度:78.10米,地上26层,地下2层;5#楼建筑面积:15151.66㎡,建筑高度:78.10米,地上26层,地下2层;6#楼建筑面积:14996.8㎡,建筑高度:78.10米,地上26层,地下2层;7#楼建筑面积:15156.19㎡,建筑高度:78.10米,地上26层,地下2层;8#楼建筑面积:15139.59㎡,建筑高度:78.10米,地上26层,地下2层;9#楼建筑面积:15210.63㎡,建筑高度:78.10米,地上26层,地下2层;受理凭证编号:37130020240129YPA033)消防验收。2024年2月4日按照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该工程:1、如扩建、改建、用途变更的,应依法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维护或逾期及时更换。

2024年2月6日

建设单位校对签收: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