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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1-000004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02 [ 公开日期 ] 2021-03-0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开方式

1

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全县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对本辖区不低于25%的县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局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每年不低于1:10。抽查频次原则每季度一次,可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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