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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tyglbbs/2025-000015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公开日期 ] 2025-10-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李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群众文化体育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公益性体育场地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省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制定了《郯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持续加大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县级大型体育设施逐步完善。借助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的发展契机,郯城县体育馆,为国家乙级体育馆,预计2025年12底完工,建成后可承办国家级体育赛事;升级改造文体中心田径场及一中西校区足球场,改造庙山镇汗血马繁育基地,弥补了我县大型室内公共体育场馆的空白。这些场馆将免费或低成本向公众开放,满足部分群众进行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室内体育活动的需求。2025年,我中心对城区内部分老旧体育场地进行了巡查和改造升级,提升了使用体验和安全性能。

二是城乡公共健身设施覆盖面持续扩大。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在城区公园、广场、绿地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配置了健身路径、篮球场、乒乓球台等基础健身设施。截至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均建有至少一处综合性文化广场或体育活动场地,配备了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路径(含扭腰器、漫步机、单双杠等)、棋牌桌等基础体育设施。

三是学校及社会场馆资源有序开放。2025年,我中心积极响应体教融合,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公众开放,有效补充了公共体育设施的不足。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健身房、游泳馆、球类运动馆等经营性体育场所,形成了公共体育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补充的格局,为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健身选择。

四是品牌赛事与健身活动引领带动。依托现有设施,常态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健步走、广场舞展演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有效提高了体育设施的使用率。

二、当前面临的挑战与不足

一是总量不足与分布不均并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现有公共体育设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健身需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偏低,“健身难”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同时,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设施分布不均衡,部分乡镇和农村地区的设施种类单一、规模偏小、维护更新不及时,难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

二是设施结构有待优化。现有设施中,户外健身路径、篮球场、乒乓球台等常规类设施占比较高,而能够满足全年龄段、尤其是满足青少年专项技能培养和中老年康体需求的室内场馆、足球场、网球场、门球场、冰雪运动场地等特色化、多样化设施相对缺乏。适合残障人士使用的无障碍体育设施覆盖不足。

三是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公共健身设施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日常维护、保养、更新不及时,导致部分器材老化、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时间、服务内容、信息发布等方面与群众的实际需求尚有差距。学校体育设施开放面临安全管理、经费保障等现实困难,开放程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与刚性管控,完善专项规划,开展郯城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科学评估需求,明确公益性体育场地的建设目标,特别是群众喜爱、未涉及运动项目的场地,明确空间布局和年度任务,重点向薄弱区域和人口密集区倾斜。

二是积极对上争取建设资金,密切关注国家、省、市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馆开放补助等方面的政策与资金投向,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

三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研究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落实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体育设施,支持企业、个人捐赠或赞助公共体育事业,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投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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