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正文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5-00001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8 [ 公开日期 ] 2025-11-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顾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重要路段路灯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205国道与南外环向东(现更名郯子大道)南段该路段系县交投集团2023年8月进行道路提升改造、绿化提升、雨水管道更换时把地下电缆每50米挖断一截,因距离长、材料多、深度大、人工机械造价高等原因尚未恢复,已与县交投集团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同时我单位已将具体情况向县相关部门做出情况说明。计划结合本年度路灯EMC(路灯智能化)改造工程一并进行施工,争取年底前恢复亮灯。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和关注,我们将会不断努力,进一步加强维修和管理力度,致力于提高城市道路照明建设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