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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5-000015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公开日期 ] 2025-11-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王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南环路李庄段管理责任确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沂南环路自移交我局以来,我局于2023年对南环路与205国道平交路口进行了维修扩建,由于南环路属于主要交通道路,过往货车多,路面承压大,对道路的维护和管理任务较重,由于我局主要负责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对公路的维护建设方面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进行建议和汇报,将南环路的建设维护工作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维护。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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