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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5-00001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公开日期 ] 2025-11-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李保红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加强泉源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群众出行问题是广泛关注的民生大事,十四五期间,我局按照省、市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部署,对群众关注度高、受益群众多的道路进行重点提升,累计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全县农村公路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但是,由于农村公路点多面广,部分道路超期服役(设计使用寿命多为8-10年),部分道路出现破损,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推行路长制管理,细化责任分工,规划管理养护,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完善农村公路设施,

我局高度重视泉源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多次到现场调研落实,已安排专业化养护公司对后马线破损处进行修复;多次与交警部门对接,完成新白马河路信号灯设计,近期组织信号灯施工招标;由于县级财政紧张,部分道路虽然列入规划,但是受资金制约短期内无法实施。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交通量发展情况、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合理制定实施计划,不断提升全县交通基础设施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做好监督和指导,为郯城交通事业发展把脉定向、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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