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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5-00001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公开日期 ] 2025-11-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刘启红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高峰头镇曹村沭河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沭河是水利部淮委直管的河流,沭河堤防有防洪提标规划,需要对现有堤防进行加高培厚,实施防护工程等,并严格控制跨河工程规模。目前高峰头镇现有310国道沭河大桥,上游约10公里为郯东沭河大桥。两座桥梁之间近期没有新建桥梁的计划。为方便两岸群众通行,我局在2024至2025年组织实施了郯东村至高峰头道路,该道路紧靠沭河东岸,北起郯城街道郯东村,沿着沭河向南,南至前高峰头村,与310国道相连接。实现了两座桥梁的快速连接。该道路现已建成通车,能够有效提升群众出行便利。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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