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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25-000014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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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1-13 | [ 公开日期 ] | 2025-11-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李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郯城县第三实验小学南校区沿街道路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郯城县第三实验小学南校区沿街道路维修的建议,我局已去现场查看,按照职责分工,住建局负责城区新建道路及道路大修工程,局部道路维修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您的提案我们已协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已经修整完成。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