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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5-000014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公开日期 ] 2025-11-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倪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情况

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对居住环境、功能配套、服务质量的要求显著提高。县委、县政府已将高品质住宅建设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及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当前工作已取得初步进展:在城区划定东城新区、古城片区、北城片区共3处1.62平方公里高品质住宅片区,片区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齐全;已供应东北片区8号地块和美澳东地块两处高品质住宅用地,均计划于年内开工建设。

二、推进难点

当前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仍面临需系统性突破的关键环节:一是设计标准需进一步强化落地,需通过多部门协同与层级审核,确保规划指标与建设要求全面落实;二是交付质量需全流程把控,从销售环节的风险规避到建设环节的质量监管,需建立更严密的保障机制;三是物业服务需与住宅品质匹配,部分物业企业服务意识薄弱、管理松散,难以满足高品质住宅的服务需求。

三、推进措施

县委、县政府将从“规划、设计、交付、服务”四大维度发力,全方位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

1. 科学规划布局,明确供应区域:以已划定的3处1.62平方公里高品质住宅片区(东城新区、古城片区、北城片区)为核心,后续高品质住宅用地均从该区域供应,确保片区配套设施完善、生活便利,为高品质住宅建设奠定基础。

2. 强化源头把控,落实高标准设计:地块出让前,在《用地规划条件》《用地建设条件通知书》中明确《高品质住区控制要素表(试行)》指标;规划阶段依据《临沂市高品质住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临沂市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引》,确定容积率不超2.0、层高不低于3m、建筑高度不宜大于60m等标准;审查阶段实行“县区审核+市资规局核准”机制,区别于普通住宅仅需县区审核的规定,确保设计高标准。

3. 严控全流程质量,保障高质量交付:销售环节探索准现房或现房销售,降低购房风险,暂无法实现现房销售的项目,严格审查预售条款,明确不利因素;建设环节加强质量监管,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落实“举牌验收”,单体工程至少抽取15%外窗进行压力淋水试验;交付环节明确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及验收合格再交房制度。

4. 提升物业服务,匹配高品质需求:完善物业服务标准,涵盖社区巡检、装修管理、环境维护及用户满意度机制;开展“包小区、帮物业、惠民生”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与社区、物业、业主共同提升服务质量;联合郯城街道加强物业企业培训与量化考核,清理清退管理松散、服务不佳的企业,实现“好房子”配“好服务”。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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