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5-000012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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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06-30 | [ 公开日期 ] | 2025-06-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尊敬的孙雯雯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城乡教育系统实行统一工资保障体系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我局对您的议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为了切实保障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得到及时兑付,建议:1、实行县乡统一的待遇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尽快向周边县区学习,比如兰陵县,所有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及职业年金、一次性补贴等待遇实行全县统一财政保障,与属地乡镇脱钩,能够保障退休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2、尽快将拖欠的资金补缴到位。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将以往乡镇拖欠的退休人员待遇一次性兑付到位,切实保障乡村教师的待遇不受影响”的建议,目前乡村在职教师的工资待遇和县直学校教师一样,一直都是按时发放,另外乡村教师还有乡镇偏远地区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第二十四条中“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等条款规定,县级财政只承担县级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乡村教师退休时补缴的职业年金和退休一次性补贴应由所在乡镇负责承担。受经济下行和房地产市场下滑的影响,县级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现在很多乡镇在编人员经费都占用了县级财力,县级财政没有多余财力再帮助乡镇保障乡镇教师退休后的职业年金、一次性补贴等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和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