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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5-00001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2 [ 公开日期 ] 2025-11-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邵明青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修缮改造乡村基础设施、改善群众民生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乡村道路主要为2003年-2004年实施的“村村通”项目及2014年-2015年实施的“村级公路网化项目”,目前多数道路已超期服役,出现坑槽、裂缝等病态,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我市于2023年出台了《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主体,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我局已编制郯城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规划,对重点道路路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制定实施计划。乡镇需要按照《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对辖区内乡村道路进行实施摸排,根据轻重缓急制定乡村公路提升建议,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提报。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制定改造提升方案,不断提升群众出行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做好监督和指导,为郯城交通事业发展把脉定向、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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