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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tysj/2025-00001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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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1-12 | [ 公开日期 ] | 2025-11-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孙厚祥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涝洼地治理工程滨河防汛路纳入县级公路管理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涝洼地治理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其中在杨集镇修建了郯新河、柳沟河两条防汛路。道路修建的主要目的是防汛需要,同时兼顾农业生产需要。由于该道路的建设标准未采用公路建设标准,难以承受重型车辆行驶,无法纳入县级公路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与水利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在防汛路建设中将建设标准提升至公路标准,同时满足防汛及群众安全出行功能。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做好监督和指导,为郯城交通事业发展把脉定向、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