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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5-000005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公开日期 ] 2025-11-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孙远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武河进行清淤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武河属于市级河道,为郯城县与兰陵县的界河,工程实施牵涉兰陵县,前期协调难度较大,且兰陵县也未向我县提出共同治理武河的建议,考虑我县单独实施难度较大,故一直未列入实施清单。

下一步,县水利局拟将武河综合治理项目纳入我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积极申报上级资金支持,对武河实施河道清淤、加固堤防、改建桥闸涵等建设内容,并积极与市水利局、兰陵县水利局做好协调对接,共同推进武河治理项目落地实施。待工程建成后,可有效改善两岸水环境和附近农田灌溉情况,对促进该区域农业生产具有较大积极意义。同时,也将督促河长持续加强河道巡查力度,与地方镇政府共同做好日常巡查、宣传、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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