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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25-000005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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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1-11 | [ 公开日期 ] | 2025-11-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内涝治理,完善排水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村庄内部的排水沟渠属乡镇自行治理范畴,且县水利局的在建及规划工程均无涉及该部分治理内容,暂无法结合项目对红花埠村内涝进行治理。建议由乡镇根据村庄内涝实际情况开展清淤整治等工作,在进行施工方案设计时,县水利局可提供技术支持。
下一步,县水利局可根据全县防汛排水及村庄实际情况,对排水系统规划、排水设施建设等给予指导,帮助乡镇更好地完善施工方案,解决村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