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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5-000005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公开日期 ] 2025-11-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刘绍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西南片区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跨高新路的排水管道,属于交通部门建设的管涵,应由交通部门负责,水利部门暂无权进行建设;

2.马头灌区西干渠港上镇西南部,通过马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了清淤工程,对全线主干渠进行疏挖;通过对项目区的桥、涵、闸等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解决了阻水断面问题,汛前已完成建设。

3.关于优化港上镇等西南片区3个乡镇水利设施布局的建议,将在接下来的水利建设规划中给予考虑,争取通过项目实施给予乡镇帮助和支持。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持续做好水利项目规划,积极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全力完善水网建设,解决低洼地区排水问题,确保在雨季能够顺利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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