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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nyj/2025-000011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公开日期 ] 2025-11-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尊敬的杨大刚、李振虎、朱映福、张洪波、赵亮、仇志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资金保障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在建议中分析了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强化资金保障、加快资金拨付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资金保障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但由于县级财力有限,在配套资金保障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压力。我局正积极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支出,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数额,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发放市级管护费用,申请县级管护费用拨付,将持续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参考《山东省郯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建立健全农田建设管护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机制。

二、关于加快资金拨付与规范管理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我局严格执行报账程序,持续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点对点调度,紧盯项目招投标、开工、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建立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匹配的动态台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完成验收结算,对进度滞后单位建立约谈机制;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联合审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对资金使用情况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推动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绩效管理与多渠道筹资

我局持续完善绩效管理系,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动态监控,对问题项目减少资金支持。根据管护效果分配资金,对管护到位的乡镇每亩每年增加2元管护资金,对问题突出的扣减资金。针对短板及时优化政策措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在拓宽资金渠道方面,积极探索成立用水协会,推动土地流转,指导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积极加入,从项目建设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护资金,允许结余资金用于建后管护;参考《郯城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明确管护经费标准及分担比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和商业保险,学习全市先进做法经验,探索管护保险机制,试行将机电井、泵站等易损设施纳入保险范围。

四、关于项目改造提升与管护机制

我局持续对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改造提升台账,总体规划,重点改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对投入标准偏低、年久失修的项目加大资金投入。

为提升管护规范化水平,我局依据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郯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的意见》制定《郯城县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方案》,明确管护内容及标准。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持续完善“县、乡镇、社区、村”四级网格化管护机制,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管护“田长制”明确各级管护责任。将继续通过绩效考评分配上级拨付的管护资金,激励乡镇提升管护效能。推动智慧管护平台建设,计划搭建高标准农田智慧云平台,实现设施运行动态监测,提升管护精细化水平。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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