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nyj/2025-000011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1 | [ 公开日期 ] | 2025-11-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尊敬的张丽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农田水利工程长期有效发挥效益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了当前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存在的问题,并从明确职责、宣传培训、养护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维护管理和监督机构职责
目前,我县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明确各级管护责任人,依据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郯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的意见》,初步制定《郯城县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方案》,明确县农业农村局为监管部门,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管护主体,要求管护乡镇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充实基层管护力量,覆盖项目管护范围,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明确管护职责,要求管护人员做到常态化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二、关于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加大宣传力度
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我局已制定《郯城县农田灌溉用水定额标准》,根据不同作物需水特性,科学制定灌溉计划。2019年来,在高标项目建设中大力投入,推广管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节水率达30%以上。下一步,将扩大推广范围,2024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7万亩。
在宣传培训方面,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发放《农田水利设施正确使用指南》宣传资料至各乡镇,指导乡镇对项目区范围内;二是提请县政府组织先进经验观摩,举办现场观摩会,组织乡镇政府现场培训,学习先进经验;三是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项目区保护和设施使用知识。
三、关于制定不同养护措施和加强维修养护人员管理
针对不同时期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我局已开展分类管护:一是对2019年后新建的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1年质保期内的维修养护;二是对2019年前建设的工程,根据设施状况制定改造提升计划,2024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万亩,重点改造马头镇、泉源镇等区域的老旧水利设施。
在维修养护人员管理方面,我局将采取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管护人员培训制度,组织专业技能培训,;二是推行乡镇制定管护制度,要求存在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乡镇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管护制度,依照制度组建县级专业维修队伍,配备专业设备,负责处理复杂维修任务。进行日常巡查、项目管护;三是严格落实建立管护责任人台账,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管护责任,将管护人员联系方式张贴在重要设施醒目位置,明确各层级、范围维修养护人员职责划分,有效避免管护范围遗漏,加快问题发现整改,确保人员管护责任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