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nyj/2025-00001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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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1-11 | [ 公开日期 ] | 2025-11-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李在委、徐缉杰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托管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和管理服务
我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87.93万亩,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18.16万户。截止2024年底,我县已流转农村土地21.83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24.83%。流转方式主要为出租(转包),占流转总面积的97.94%。
我县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了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依托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了农村产权流转信息化交易平台。健全市场硬性规范,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加大格式合同推广力度,引导流转双方签订由部、省制订的书面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县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各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在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全县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区域特色相适应,因地制宜,注意人地关系,分类指导,逐步推进,促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高效农业发展。
二、关于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一)市场化议价机制建设。我县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议价机制主要形成三种议价方式,一是家庭承包农户与受让主体直接进行议价;二是整片整村流转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受让主体进行议价;三是受让主体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进行竞价。
(二)价格引导机制建设。2020年,我县制定了《郯城县农村士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最低保护价为600元/亩/年。集中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指导参考价格为每亩每年600元至1500元。依土地类型分别为:平原:指导价为800—1500元/亩/年;丘陵:指导价为700—1400元/亩/年;山区:指导价为600—1300元/亩/年。
(三)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我县坚持依法依规、便民便企、农地农用、护权护利等原则,开展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风险防范。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农村土地的行为逐个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置,建立风险监控台账。对整村流转的,全部开展风险评估。我县正在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风险保障金制度,对整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或200亩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风险较高的项目,设立风险保障金。风险保障金以流转土地的实际面积为基数确定具体金额,总额为一年的土地租金,最大限度保障承包方权益。
(四)配套政策支持建设。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开展,我县构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配套机制,制定了《郯城县农村士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办法》和《郯城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评估标准》,确定土地经营权总价值=年均价值×经营期限×土地面积+土地附着物价值。
感谢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