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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5-000010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公开日期 ] 2025-11-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邵珠峰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高峰头镇河堰新修水泥路增加防护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峰头镇河堰新修水泥路分为东西两段,河东为河道管理局修建,河西为高峰头政府修建,均不属于交通运输局管辖范畴。经与两个单位沟通,给出的意见是,该道路为防洪工程,主要作用是防洪和促进农业生产,不需要安装防护栏。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做好监督和指导,为郯城交通事业发展把脉定向、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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