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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5-000009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公开日期 ] 2025-11-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范忠生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对高峰头镇二级路(长疃至310国道)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峰头镇二级路(长疃至310国道),2024年7月开工建设,已于6月13日完成沥青摊铺并通车。

该沥青路面工程全长11.73公里,路基宽度为8米,路面宽度7米。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做好监督和指导,为郯城交通事业发展把脉定向、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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