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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5-000028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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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1-10 | [ 公开日期 ] | 2025-11-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尊敬的高咏梅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人员待遇问题,为保障基层卫生机构发展,已设立基层卫生院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药物资金等3个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900万元、8602万元、1593万元,拨付后足以保证基本工资的发放。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保证基本工资发放的同时使医护人员收入待遇保持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