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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wjj1/2025-000028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公开日期 ] 2025-11-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尊敬的高咏梅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人员待遇问题,为保障基层卫生机构发展,已设立基层卫生院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药物资金等3个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900万元、8602万元、1593万元,拨付后足以保证基本工资的发放。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保证基本工资发放的同时使医护人员收入待遇保持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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