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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4-000014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公开日期 ] 2024-11-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朱宝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公园维护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公园维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公园的养护管理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形象以及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非常认同您的建议。

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及各公园负责人进行开会讨论研究,进一步对我县公园维护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公园维护管理,不断提升公园绿化水平,安排养护人员对公园内绿地上枯死、损缺的植物进行普查。根据公园所在地区的环境以及植物生态特点和生长需求,对树木进行合理的灌溉、施肥、修剪、除草以及病虫害防治,从而促进其健康生长。同时还加强对公园绿地的清扫保洁,避免出现堆积污染现象,改善其卫生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提高公园管理水平,针对各公园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申请经费资金,逐步完善公园基础设施。同时督促保洁公司强化公园保洁力度,计划通过增设垃圾标识牌和宣传栏,引导游客树立良好的环保习惯。此外,我们也将探索志愿者参与公园管理的可能性,以增强管理人员力量,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一个干净的休闲、娱乐和健身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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