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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4-000014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公开日期 ] 2024-11-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护和运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全县农村道路存在养护责任不到位、交通标志不完善、超限超载突出、路面窄安全隐患大的问题。针对不同问题,我们需要逐个分析解决,切实提高群众出现质量。

1、养护责任不到位。全县养护责任划分,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养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属地乡道、村道及村内道路养护,下一步交通运输局和乡镇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抓好道路养护。

2、交通标志不完善。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交警大队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乡村公路进行摸排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资金制约,现在还无法全部处理完成。

3、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和县交警大队持续开展超载超限治理,主要通过跨省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各中队每日路面执法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黑车、超载超限车辆。

4、县交通运输局今年实施了红花镇大尚庄至省界、杨集石薄路、新白马河路等一批“四好农村路”项目,逐步实施农村公路加宽改造项目,提高道路通行条件。县政府今年加大力度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实施路域环境整治,路域环境逐步提升。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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