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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tysj/2024-000013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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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11-22 | [ 公开日期 ] | 2024-11-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诸葛令堂代表:
您提出《关于沭河生态路南延至苏鲁交界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沭河生态路南延有利于红花镇、高峰头镇与我县东城的快速连接,缓解郯东路的交通压力。经与河道管理部门对接,沭河堤防防汛标准计划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该道路建设需在河道管理部门对堤防提标后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