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tysj/2024-000013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2 | [ 公开日期 ] | 2024-11-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徐祗兰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建设沂河滨河西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沂河右岸堤防工程由河道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目前堤防顶宽仅4米,不具备进行路面施工的条件。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由沂河管理部门对右岸堤防进行加宽加固,并按照防汛路标准进行道路硬化。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