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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24-000006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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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11-22 | [ 公开日期 ] | 2024-11-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谢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修建柳沟河路两侧安装护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柳沟河防汛路为临沂市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修建,该项目是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中的重点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国务院确定的150项重大水利项目,项目涉及枣庄、临沂两市,工期三年。截至目前,工程已完工,设计批复内容已全部完成,省厅正组织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目前已移交给乡镇属地管理。因水利工程批复设计中无防汛路防护栏要求,且工程已建设完成,无法再批复建设。建议向相关乡镇申请,按照沿河道路高边坡防护规定,积极争取多方渠道的资金扶持,待批复后按要求进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