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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4-00002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公开日期 ] 2024-11-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刘桂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文明路两侧人行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县住建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文明路进行现场落实,目前文明路(师郯路--文化路段)西侧有人行道,文化路--人民路段两侧无人行道,人民路--建设路段有人行道。文化路--人民路段两侧绿化带宽度不一致,宽约4-8米,且绿化带中有供电公司输电铁塔,经联系规划部门,咨询当时规划情况得知,由于文明路东侧为板栗园,两侧住宅小区尚未开发,行人较少,为节约土地,未设计人行道。

目前经现场观察文明路行人较少,主要是机动车和电动车通行较多,文明路设计为双向两车道通行,机动车道两侧各有3米宽的非机动车道,能满足电动车和自行车通行需求,在目前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修建文明路人行道较为困难,且2024年度的城建工程预算已经完成,可将文明路人行道修建工程列入2025年度城建工程预算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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