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24-00002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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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11-22 | [ 公开日期 ] | 2024-11-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潘月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旧小区“水电气暖”等群众急需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按照《郯城县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的“在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确保完成2005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90%以上,力争全部完成”的要求,县住建局在2021-2023年共对城区64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惠及4465户居民,经省住建厅经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批复,我县29个小老旧小区列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惠及70幢楼房,2108户居民。
(一)改造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兼顾“面子、里子”,包括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内容是:拆违拆临、建筑物修缮、楼体外部墙面粉刷、道路、雨污分流、弱电“飞线”整治、安防、消防、绿化、照明等非专营设施的改造以及水、电、气、暖等专营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电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动车充电车棚、健身器材安装、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及智慧社区等。
(二)按照《郯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方支持、多元融资、一区一策、统筹推进”的原则,县供电公司、水务集团、新源供热、奥德燃气公司分别负责对有改造意向老旧小区的供水管网、供配电管网、暖气管网、燃气管网和设施设备改造方案的制定,组织改造工程的设计、预算编制、物资招标采购、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工作。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让利于民,分担改造费用。水电暖气专用设施的改造要提前征求业主改造意见,与老旧小区主体工程改造同步设计,提前实施。改造后按照有关规定将设施设备产权移交给各专营单位,由各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资金来源:业主或原产权单位、专营企业自筹。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