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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4-000022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公开日期 ] 2024-11-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杜玉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水电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按照《郯城县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的“在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确保完成2005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90%以上,力争全部完成”的要求,县住建局在2021-2023年共对城区64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惠及4465户居民,经省住建厅经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批复,我县29个小老旧小区列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惠及70幢楼房,2108户居民。

(一)改造内容包括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内容是:拆违拆临、建筑物修缮、楼体外部墙面粉刷、道路、雨污分流、弱电“飞线”整治、安防、消防、绿化、照明等非专营设施的改造以及水、电、气、暖等专营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电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动车充电车棚、健身器材安装、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及智慧社区等。。

(二)造后的老旧小区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以“沂蒙红色物业”党建联建推动共建共治共享,逐级列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或公益物业服务实体、街道、社区统一管理等模式,逐步实现改造后老旧小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先改后乱”。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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