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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4-000022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公开日期 ] 2024-11-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刘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文明路两侧人行道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住建局组织人员到文明路进行现场落实,目前文明路师郯路--文化路段西侧有人行道,文化路--人民路段两侧无人行道,人民路--建设路段有人行道。文化路--人民路段两侧绿化带宽度约5-8米,绿化带宽度不一致,且绿化带中有供电公司输电铁塔,经联系规划部门,文明路两侧无多余土地,如果修建人行道则只能占用绿化带,需将绿化带部分清除,还需协调供电部门对铁塔进行迁移,工程量较大投入资金较多。

经现场观察文明路文化路--人民路段居民和行人较少,主要是机动车和电动车通行较多,文明路设计为双向两车道通行,机动车道两侧各有约3米宽的非机动车道,能满足电动车和自行车通行需求,在目前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修建文明路人行道较为困难,且2024年度的城建工程预算已经完成,可将文明路人行道修建工程列入2025年度城建工程预算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能令您满意,如有不妥请您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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