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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2-000019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12-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今年我局共收到县政府转办的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4件;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9件,全部为主办。接交办单后,我局立即落实分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均为我局职责范围办理之列。

一、基本情况

今年提案建议比去年增加6件,同比上升46%。提案内容主要涉及银杏产业发展、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等方面,建议、提案所涉及的问题相对比较集中。在银杏产业发展方面:主要涉及古梅园老神树的养护、培育壮大银杏龙头企业、产业链条延伸、郯城银杏品牌建设和政策资金扶持等问题;在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方面:有规范和完善工业用地转让转租、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小微产业园项目用地指标等建议。按时办理完结的14件建议提案中,A类12件,B类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我局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提案建议准时高质量完成。具体从三个方面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一)确定专门班子,强化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办理工作实行责任制。根据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意见涉及土地利用和银杏产业发展的具体内容,将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分别落实到利用科、规划科、矿管科、银杏技术推广科,各承办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全程负责办理工作,切实加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文稿规范,办理要求;注重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强化结合,推进成果转化。我们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建议提案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大对部分重点疑难建议提案的办理力度,不断提升办理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办理质量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着力在提高问题解决率、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对建议提案所涉及问题,凡有条件解决的尽量及时解决。如房树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银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议案,为优化、整合全县银杏资源,提升我县银杏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一名副局长带队组织5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银杏产业状况开展调查研究,走访座谈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形成了系统的、全面的、可操作的调研报告提报县政府,对我县银杏产业提质增效提出了调整。争取利用5年时间,完成全县10000公顷银杏绿化大苗培育基地的种植结构调整,新发展银杏林下经济8000公顷;新发展银杏叶GACP生产基地500公顷,新增银杏道路绿化500公里。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银杏果、叶加工企业5家,新建和完善银杏果、叶、苗、盆景及系列产品专业市场2处,整合、提升现有银杏旅游资源,打造沂河银杏生态旅游观光带。实现银杏产业年产值达到30亿元。另一方面,对有些提案建议,我们不能完全解决的,协同其他部门共同解决。如许秀云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筑和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的提案,我们高度重视,除履行本部门职责外,还主动对接市局相关科室,给予许秀云等委员合理的答复,力争在办理态度和办理质量上让代表满意。

(三)明确办理要求,注重工作实效

我局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坚持”和“三比对”要求。一是做到“三坚持”。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防止违反政策规定乱答复。二是做到“三比对”。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提案所提意见,认真比对,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不能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对,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比对,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今年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较为集中,而且绝大多数和当前的工作重点紧密相连,如银杏产业发展、用地指标等等,以点带面,抓住重点,把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干部作风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土地资源管理和使用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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