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0-000023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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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2-29 | [ 公开日期 ] | 2020-12-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0年我局共有政协提案主办件1件,经过提案办理复文,得到了提案者的满意评价。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县司法局机构重组后,专门成立了局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局办公室在政务办公系统上受理提案后,第一时间将提案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会后由承办科室主动与提案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交流,并及时将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提报提案者,在充分征得提案者的满意后再形成答复意见进行答复。
二、建立健全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县司法局从受理提案到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与具体业务科室和提案者沟通交流到答复各个环节,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程序和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流程上、程序上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到人、到位、到提案者满意的结果上。承办科室经过多次与提案者沟通交流、反复征集意见、实地调研和会议论证后,形成书面答复复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审定答复。
三、调动多方力量,提高办理质量。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逐个召开提案办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分析,就办理质量、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分析部署,做到事项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提案工作落实到位。提案涉及到的科室在充分调研、交流的基础上形成各自初步意见,由提案承办科室汇总材料,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局党组会讨论通过。
四、认真总结答复,促进成果转化。对于今年收到的提案,均及时联系提案者,在充分了解提案者的想法后,及时找准工作切入点,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汲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扎实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同时,我们将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在郯城县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主动与提案者交流意见,获得委员的满意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