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2021-000023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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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7-29 | [ 公开日期 ] | 2021-07-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李敏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学生课后托管一直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小学下午普遍3点至4点放学,接孩子放学一直是家中面临的巨大生活难题。由于放学较早,父母接孩子势必影响工作,由上一辈老人接孩子又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和家庭生活问题。为此,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一、继续完善细化《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购买服务范围和社会教育机构的资质要求,细化服务项目和价格体系,为有效实行创造条件。
二、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课后服务的开展,学校间多交流,课后服务开展较好的学校多向其它学校介绍经验,共同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三、由于学校设施和生源等问题无法有效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建立一定的监察机制,对为本校学生提供校外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进行监督,避免由于“黑托管”产生一系列问题。
四、建立课后服务的优化反馈机制,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书面等方式和渠道收集课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不断完善该项服务,避免发生因噎废食、一刀切的情况发生。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