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正文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tyglbbs/2020-000013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公开日期 ] 2020-11-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6 号

提案的答复

吴传乙委员:

您提出的《在城乡居民中大力推广八段锦等传统健身功法》的提案(第16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中心高度重视传统健身功法的推广工作,每年积极开展各项传统健身功法的推广活动,联合老干部局举办全国太极拳大联动郯城站、健身气功比赛、太极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等各类健身功法推广活动。2019年,我县成立了健身气功协会,把传统功法的推广与科学健身相结合,在城区及乡镇建立了300多个辅导站(点),有一大批受过正规培训的健身指导员组织辅导群众就地开展传统功法健身活动。2021年我中心计划开展健身气功比赛,为我全县的传统功法练习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互相交流的平台。

随着郯城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迅速增长,广大传统功法爱好者的体育健身要求也不断提高,我们也将不断的收集市民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

感谢您对郯城体育发展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0539-622128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县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

提案号

166号

提案者

吴传乙

案 由

《在城乡居民中大力推广八段锦等传统健身功法》

承办单位

体育发展中心

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满意

原因


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是否与您沟通


沟通方式

1.座谈会


5.电子邮件


2.电话


6.登门走访



3.短信


7.邀请调研


4.信函


8.其他


提案所提问题建议解决或采纳情况

A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


B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经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并明确答复办理时限的。


C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备注

1.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作为提案办理情况评分的重要依据,请您认真填写,及时反馈。

2.请在相关选项后打“√”,每张表格只对一个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评价,如提案涉及多个承办单位,请对每个承办单位分别填写。

3.承办单位将此表与提案答复一起送交政协委员,政协委员填写完毕后交承办单位,再由承办单位将填好的表与答复意见报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提案者签名(提案单位公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